直击数码相机维权
数码时尚
又是一年“315”,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十周年,又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二十周年。消费者的节日,厂商的末日,似乎“315”总给我们一种这样的感觉。与其他市场产品相比,购买数码相机后因为配件微小、精密度高、维修难度大而无疑存在更大的风险,因此,如何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备受关注。
永远的争议:水货侵扰数码相机市场
水货屡禁不止,其原因是深层次的。一方面因为水货是通过非正常渠道进入市场的,逃避了关税,因而在价格上往往低于行货,利润十分可观。另一方面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对于一些比较热门的机型,往往只有那些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经销商才能拿到行货,有些经销商由于无法从上级代理处拿到行货,这时,他们不得不从其他渠道购进水货。随着关税的降低以及各大数码相机厂商国内生产能力的提高,行货的价格将逐渐降低,如果有一天,行货的价格比水货还低,卖水货无利可图时,水货自然会消失。
根据中国签署的入世协定书中相关的关税减让承诺,从2003年起取消了进口相机每年1400万美元的配额限制。然而令人难以琢磨的是,如今国内外市场的数码相机价格依旧有较大的差距,消费者所期盼的“零关税”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在这种大环境下,水货拥有了足够的滋生空间。
1.消费者为何选择水货
购买到水货的消费者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被商家蒙骗,自以为买到了行货,而得到的却是水货以及水货的售后服务;另一种是自愿选择水货。毫无疑问,前一种现象令人触目惊心,而后一种情况更值得我们深思。究竟是什么吸引了消费者购买水货?带着这一问题,我们采访了几位消费者,其大致理由如下:
●水货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得知其真实情况之后可以自主选择;
●信誉好的商家同样能够做到一些完善的售后服务,甚至不亚于行货;
●行货与水货难以辨别,与其买到假冒的行货,不如直接购买水货;
●水货的质量并不比行货差,甚至原产地的产品比专门针对中国地区销售的产品还要好;
●水货大多在网上进行交易,不仅卖家专业知识丰富,而且还提供了详尽的参数,消费者选择余地更大。
不可否认,消费者的观点既有正确的一面,也有片面的认识。水货的价格优势或许是明摆在那里,但是熟悉国内数码相机市场的消费者应该明白,行货市场的价格透明度并不高。当你真正深入市场之后,肯定会发现原来水货与行货之间的价格差距并不如官方报价那样明显。更为惊人的是,有些专营水货的商家甚至利用消费者对情况不熟悉的弱点,让水货卖价比行货更高。很多消费者已经形成根深蒂固的观念:水货一定比行货便宜!这可是十分危险的,在购买时充分了解价格应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2.水货与行货的真正区别
首先大家需要明确的是:水货并不是部分用户所认识的假货,两者在本质上有不小的区别。从概念上说,我们可以认为水货就是港台行货或国外行货,因为进关渠道不合法,根本无法享受正规的售后服务,同时也因为地区之间的标准差别而带来种种不便,如视频制式、电流电压等。
然而以上仅仅是纯粹意义上的水货,并不包括鱼龙混杂的“水货”。由于目前数码相机还是高精密度的设备,国内厂商不具备仿造高端产品的实力,因此假货不多,但是这并不等于没有组装货或者翻新货。唯利是图的不法商家把本身存在着各种问题的数码相机通过包装或者维修后,再以新数码相机的价格卖出去,购买这类数码相机可能对用户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
一般来说,各大数码相机厂商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吸引买家,纷纷推出承诺制,保证其行货数码相机可以享有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保修及符合原厂家技术标准的其他售后服务。即使销售商家倒闭,仍然可以由原厂家承担产品的质量责任,而水货数码相机则无法享有这些售后服务。
另一方面,水货数码相机由于在生产到销售的某个环节上,存在着某些违法行为,相应的水货销售商也随时存在着被重金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可能。因此,对待销售商许诺的任何保修或其他承诺,都不要相信,水货销售商今天还在,说不定明天就关门大吉了,如果购买的数码相机出了故障而销售商已经倒闭了,那么得不到保修这个苦果只能由消费者自己咽了。
另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水货产品的贵重附件很可能被商家拿走或调包。以最新的单反数码相机为例,水货产品中很可能缺少原装电池与镜头组件。尽管价格上比行货便宜几百元,但是综合算下来并不划算。
又见霸王条款:透视数码相机维修现状
日常消费活动中存在的不平等条款,习惯上又被人们形象地称为“霸王条款”。一般而言,霸王条款总是出现在垄断性行业,但是如今数码相机的售后服务也出现了这种迹象,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如果深入数码相机的售后服务领域,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对于消费者的种种“不平等条约”,其基本特点如下:
●保修细节最终解释权在厂家;
●配件价格不透明;
●厂家对易损件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进行质量担保而发生的间接损失,生产者不承担责任;
●消费者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厂家将不承担质量担保;
●更换产品后,保修期仍按原产品购买时间计算;
一方面我们提倡大家购买行货,另一方面我们也在不断监督厂商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果数码相机的售后服务无法达到令人满意的境地,那么行货的优势就会荡然无存,而且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践踏。
1.维修价格为何居高不下
数码相机维修业,过去曾经是个热点,后来由于数码类产品大降价及营销上实行优惠策略,往往让消费者无形中产生了一个“维修一个旧的,还不如买个新的”的消费心态。不过对于大多数中高档数码相机而言,一旦发生故障时,维修还是很多用户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更令人担心的是,一旦数码相机过了一年的质保期,用户很可能“羊入虎口,任人宰割”。
事件一:线路板小故障要价800元
王先生两年前购买了一款售价5000元左右的中档数码相机。原本使用一切正常,但是闲置一段时间后,发现LCD取景器没有显示。尽管已经过了产品规定的保修期,但是王先生还是希望能够得到厂商的有偿维修服务。事实上,厂商也并没有违约,的确提供了维修服务。然而,高达800元的维修费令人难以接受!按照市场状况,目前这款产品在二手市场的价值顶多不过2500元,以近三分之一的代价去维修,这不免让人十分犹豫。由于数码相机还可以通过光学取景器使用,因此权衡之下的王先生还是决定暂时忍受。直到有一天,一位熟悉电子技术的朋友自愿帮王先生维修数码相机,结果仅仅更换了一个小元件就解决了线路板故障,整个维修成本不过1元。也许有人会提出这就是“知识”的价值,但是作为提供有偿服务的厂商而言,800元的维修费实在有漫天要价之嫌。后来,笔者了解到这样一则细节:少数厂商的维修服务交给了特约机构,而由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维修效率,工作人员往往采取直接更换部件的方法,此时自然成本高昂。
类似王先生的遭遇应该说是很常见的,而大多数消费者只能选择无奈地默认。更令人束手无策的是,一旦用户通过非授权网点进行“廉价维修”,厂商可以立即拒绝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此外,即便是维修过程中更换配件,也往往会牵涉到大量的运输费用,因为很多配件可能国内没有足够的库存,需要向原产地借调,此时的各种费用自然由用户承担,无形中令有偿维修的价格提高不少。
毫无疑问,消费者是一个弱势群体,尤其是在要求维修服务之时。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够将维修价格透明化,甚至做到在用户购买产品之前就明确地告知,或者干脆写入产品的保修卡。令人略感欣慰的是,部分数码相机厂商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但是更多的厂商依旧我行我素。
2.维修周期应该多长
笔者访问了一些数码相机用户,几乎很多人都担心价格不菲的数码相机突然出现故障。即便是在规定的保修期内,一般也不会对厂商的维修时间做出太多要求,能够维修完好就已经是值得庆幸了。然而也有部分用户认为厂商应该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维修。
毫无疑问,我们更加倾向于后一种观点。作为贬值很快的电子产品而言,数码相机在一年内价格下调30%并不稀奇。以一款10000元的产品为例,如果两个月用于维修,等于间接损失500元左右。对于消费者而言,厂商拖沓的维修周期令人十分头痛。
事件二:是否应该提供代用机
薛小姐的日常工作离不开数码相机,而在相机不幸损坏之后也只能送修。好在产品在质保期内,厂商能够提供免费维修。但是由于损坏的镜头部分需要送回原厂才能彻底修复,因此整个维修周期可能要超过三个星期。对此,薛小姐表示无法接受,要求立即更换新品。客观上讲,更换新品也并不太合理,厂商有权拒绝,毕竟这款数码相机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包换期。但是对于这类特殊用户而言,漫长的维修周期肯定会造成一些损失。出于维护信誉的考虑,当地代理商自愿提供一部产品供薛小姐临时代用,算是暂时解决了问题。
应该说那位薛小姐还是非常幸运的,具有良好信誉的代理商愿意替代厂商进行售后服务工作。然而就此也引出一个话题:数码相机的维修周期究竟有没有时间限定?如果维修时间较长,用户有无权利要求厂商免费提供代用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得到的答复却是令人失望的。由于国家并没有对这类问题作出明文规定,因此消费者无权提出要求免费提供代用机。至于部分厂商或者经销商做到了这一点,完全是出于自愿的原则。
尽管没有免费提供代用机的强行规定,但是对于厂商的维修周期还是有着一定的约束。一般而言,电子产品的维修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然而这一时间限定显然过于宽松。事实上,部分重视售后服务的数码相机厂商明确提出多少时间以内无法维修就立即提供新品更换,这一做法才是我们最推崇的。
3.维修之后保修日期如何计算
数码相机维修之后保修日期应该重新计算,而不是根据原先购买日期计算。当我们把这则消息告诉消费者时,很多人都喜出望外,表示未曾听闻。事实上,根据国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而且更换后的产品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有了这则明文规定,应当说任何此类问题都没有争议的必要。但是由于很多消费者并不知晓具体情况,因此失去了本应享受的售后服务。更令人不解的是,如今数码相机市场似乎仍有部分经销商不愿接受这项条款,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尽管厂商不敢违抗国家的规定,但是其代理商乃至经销商并未能统一思想,甚至表示数码相机属于特殊的电子产品,不能按照国家条款规定实行质保,应该从第一次购买产品开始计算质保时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希望大家能够记住我们今天所说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编后
作为一个极具潜力而且纷繁复杂的市场,数码相机消费理应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在呼吁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的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注意一些鉴别技巧,充分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旦数码相机需要维修,也应该在明确维修价目的前提下选择最合理的维修方案。当然,无论是媒体还是消费者,要求厂商履行售后服务必须在合乎常理的前提下,而不是单方面提出过分要求。媒体与厂商并非敌人,而消费者与厂商之间也并非受恩者与施恩者的关系。只有各方面协调好,为整个市场创造良好的服务氛围,“315”才不会成为消费者的节日,而逐渐远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