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E-mail地址成为商品
综合报道
“删邮件删到手软!”国内一家著名报纸的编辑向记者抱怨,“每天,我们的投稿信箱中总会收到两三百封垃圾邮件,在里面找到投稿和读者来信,几个小时就过去了。”
其实有这种烦恼的,并不仅是她一个人。美国AOL也在抱怨:尽管公司每天封堵的垃圾邮件高达7.5亿封,仍然不断接到用户对垃圾邮件的投诉。
垃圾邮件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网民的E-mail地址已经被当做商品销售。
不良公司兜售邮件地址
记者的电子信箱中有许多这样的广告邮件:“特大喜讯:9500万邮址+95款软件只要80元”、“提供六千万邮件地址──邮件群发,行业最低价28元!”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按照一封邮件里留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为了不暴露身份,记者称自己是一家商贸公司的业务员,希望得到大量私人邮件地址为自己的产品进行推销。对方显得非常热情,立即向记者宣传用邮件推销的好处。
在交谈中,记者表示电子邮件地址一定要准确,否则很难成交。这位自称黄挺的中年男子信誓旦旦地表示,他们收集的电子邮件地址至少85%都是有效的,而且公司还会进行跟踪,定期删除已经作废的地址。可能是听出了记者有点犹豫不决,对方还向记者透露了这些电子邮件地址的来源。让记者吃惊的是,这些电子邮件除了互联网上收集的,相当一部分居然是从一些网络运营商那里得到的。
“但未经他人同意,将私人电子邮件地址作为商业用途进行出售,这本身是否有法律问题?”记者继续追问。对方颇不以为然:现在发送广告邮件的那么多,也没见谁受了处罚。只要你不在邮件中留下过于明显的资料(公司地址、固定电话等),肯定没事。
垃圾邮件:全球公害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垃圾邮件已经成为全球公害。
垃圾邮件泛滥造成的危害,企业首当其冲。以平均删除一封邮件需花费4秒钟计算,仅此一项,美国企业每年就不得不多花费40多亿美元。除此之外,垃圾邮件占据了大量的带宽,企业不得不添置性能更好但价格更贵的服务器。因此,欧洲和美国的企业每年不得不为垃圾邮件耗费130多亿美元。而如果垃圾邮件携带病毒,损失将无法估计。
据CNNIC报告,我国网民平均每周收到电子邮件16封,其中垃圾邮件8.3封,已经超过了正常的邮件,还有继续增长的趋势,严重干扰了互联网的发展。
垃圾邮件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各国都开始制定相关法律,对发送垃圾邮件的行为进行严惩。
早在2001年4月,日本就通过了一个反垃圾邮件法,规定行销者不得使用随机产生的邮件地址滥寄广告信。任何违反这项法律的公司最高可罚款256万美元,个人则可判处最高两年有期徒刑。
今年4月11日,美国参议院的两位议员Ron Wyden和Conrad Burns也向国会提交了针对反垃圾邮件的《CAN-SPAM法案》。该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加大对任何一个垃圾邮件散布者包括出售地址者的罚款力度,并处以他们更长时间的监禁。
据有关部门透露,中国也正在考虑针对垃圾邮件立法。而一些省市已经出台了禁止发送垃圾邮件的地方法规。
邮件地址决不能成为商品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出售邮件地址的人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会加重电子垃圾邮件的出现。黄挺就很不以为然地告诉记者:这是广告的一种形式,和垃圾邮件还是有区别的。只要掌握发送频率(一周发给同一个用户不超过两次),就不算垃圾邮件。
但我们看看中国互联网协会对电子垃圾邮件的定义,就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规范》中,对垃圾邮件有着这样的描述: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的电子邮件;收件人无法拒收的电子邮件;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等信息的电子邮件;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出售邮件地址的行为无疑极大地助长了垃圾邮件泛滥,给网民和企业用户造成了困扰。但遗憾的是,我国还未出台相应法规对这种行为进行惩处。
著名网络法专家于国富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尽管目前一些行业部门在限制电子垃圾邮件方面制定了相关规定,但具体到出售电子邮件地址是否合法的问题,法律法规还是一个空白,甚至连行政法规都还没有出台。因此,电子邮件地址是否属于公民财产权的范畴尚难界定,所以这种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棘手。
4月中旬,忍无可忍的AOL向法院提交了5起针对垃圾邮件散布者的诉讼书,希望用法律手段来挽回损失。同样,我们也希望中国能够加快电子垃圾邮件的立法工作,使网民得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证免受垃圾邮件骚扰,并向出售自己邮件地址的不良厂商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