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品牌充斥闪盘市场
软件世界
在今年的3·15即将到来之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的各大电脑市场发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打击假三星闪盘的活动。在看似壮观的场面背后,对于包括闪盘用户在内的更多数码产品消费者来说,隐忧远大于欣喜。让我们深深感受到的是,数码产品中的消费保护任重道远。
假三星闪盘:搅乱一池春水
2003年3月开始的打击假三星闪盘(图1)活动,似乎来得有些晚。2002年闪盘市场留给人们印象最深的是此起彼伏的价格战和以朗科和华旗为主角的闪盘专利权之争,这两件事情浮于水面让人看得真切,而假冒伪劣闪盘泛滥这样的暗流并没有引起人们应有的关注。
2002年6月份就进入市场的假三星闪盘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闯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大摇大摆地吞食了不低于10%的闪盘市场份额、并且最终导致了2003年春节过后的闪盘市场的“价格崩盘”。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2002年10月,许多媒体竟然都登出了“‘韩系’闪盘热销市场”这样的一则新闻,其中明确提到三星、LG、现代这三家厂商的闪盘因为“质量、外观、价格”方面的“优势”,乘国内厂商大打“专利战”的机会,捞足了市场的份额。殊不知,这里面只有现代一家是正宗的“韩系”产品!
从2002年6月至2003年3月这大半年的时间,热销市场的假三星闪盘如入无人之境,市场监管自不必说,作为品牌被侵权的三星公司同样并未在意它的存在,或许他们确实没有看到。也许同样没有被他们看到的还有同样印有“三星存储(株)式会社”(图2)、印着“SAMSUNG”商标的三星CF卡和SM卡,它们进入市场的时间更早,在市场中的影响力更大,占据了30%左右的存储卡市场份额。姑息养奸的结果是,用户和市场受到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假闪盘:果真伪而不劣?
受三星公司委托负责调查假冒闪盘市场的某知识产权公司负责人任先生告诉记者:“电子产品的假货不像食品那么受消费者的排斥!”一些闪盘销售商也承认,假冒三星闪盘的质量“并不差很多”。对于一个有着严格质量标准的产品来说,其假冒产品得到“质量并不差很多”即“伪而不劣”这样的结论,事实上让人不敢苟同。
首先,闪盘的核心是其使用的“可擦写100万次”的Flash Memory。业内人士大多知道,Flash Memory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的质量等级,许多质次价廉的闪盘均使用了不合规格的Flash Memory来降低成本,导致一般来说至少可用10年的闪盘只能使用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就开始丢数据甚至全部报废,其中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恐怕是丢失那些宝贵的数据。其次,闪盘制造过程中的工艺等环节也会直接影响到闪盘的质量,内部数据传输部分元器件的选择、电路板的设计与质量、外部USB口等部件的质量都可能导致闪盘成为“劣”质品。
以下是假三星U盘与国内一家正牌厂商生产的闪盘进行的对比:
1. 传输速率对比:
2. 相关证件对比:
外观上明确标注的供货商″三星存储(株)式会社″根本就不存在,产地只是写明为中国,这就相当于没有中文的厂名厂址(与朗科的产品外包装一经对照即可清楚),盒上标注的网址http://www.samsung.com根本就是英文网站,要查到这一产品绝对不可能。打开包装盒,没有质保卡、也找不到相关的服务电话。
假三星闪盘形成了强大的势力,给消费的权益保护带来了不小的难度,造成如下几个方面的危害也着实令人生畏:
首先,打着著名品牌的牌子,以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购买,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由于是假冒,购买了这类产品的消费者在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后,得不到厂家的售后服务。第三,如果这类产品占据了市场,国内正式品牌只得通过降价来保持市场份额,这样就会考虑降低生产成本,产品的质量就得不到保证。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在这样一个混乱的市场中,最先被抛弃的肯定是消费者的权益。
假货明星“大”有人在
前面提到,2002年10月,多家权威媒体刊登了“‘韩系’闪盘热销市场”这样一则消息,而事实上文中所提的“三星、LG、现代”三家“韩系”闪盘厂商中只有现代一家是货真价实的。与假三星闪盘类似,冒大名鼎鼎的LG之名的假LG闪盘同样是一个不可低估的对手,其造假程度较之三星更胜一筹,至少到目前为止还“逍遥法外”,其隐蔽性、快速反应的速度可见一斑。
在市场上,假LG闪盘(图3)的价格比假三星闪盘的更低一些,而且还做了不少印有LG标签的摆放闪盘的小支架以及许多彩页,在外包装上更是采用了塑封的方式,这样用户基本上不会要求打开来细细看个究竟,其造假工作可谓细致有加。从质量上说,假LG闪盘自然不会比假三星闪盘还要差一些,首先假三星的价格相对可以卖高一些,其次假LG的数量优势也较假三星低一些。
与假三星闪盘大模大样在外包装上标注自己的厂名及产地不同,假LG闪盘的外包装上根本没有中文的厂名厂址。通过与在北京的LG电子中国公司联系,相关负责人称LG电子中国公司的IT业务部门的经营范围包含显示器、LCD、光存储、MP3播放器、录音笔等产品,但闪盘并不在他们的经营范围之内,但由于LG公司非常庞大,他们并不能确认这款“属于IT领域”的产品不是LG的产品。
我们打开包装盒,质保卡上标有售后服务的电话和地址,按照这个电话打过去,是一家叫北京齐力创新的公司,他们称目前这一业务已经移交给北京乐喜公司,根据他们所提供的电话我们拨通了乐喜公司,一位技术人员称他们只是代理商,而他们的产品是由一家叫台均的台湾公司提供的,这位先生还称台均通过韩国LG公司的技术授权获得了经营LG品牌闪盘的权利,当要求其出示这一授权证明时,这位先生称只有台均公司才会有此证明。
经调查,这家台均公司实际上就是深圳的富光辉公司,2002年闪盘专利纠纷事件中被朗科公司控告的另一个主角,国内最大的闪盘OEM生产厂商,在技术上相信他们是不需要得到LG公司的授权的,是否他们获得了韩国LG公司的品牌授权尚不得而知。但根据从LG中国电子公司得到的答复,至少他们还不清楚这件事。
但根据国家对三无产品的规定,事实上可以确认LG闪盘是一款货真价实的三无产品(质保卡的地址电话并不是生产厂商的电话)。不容忽视的是,假LG 闪盘至今还幸免于难,而被侵权的LG公司方面至今还没有人出来维护自己的品牌,但我们相信这种现象不会维持太久。
消费保护:每个人都不该悄悄地走开
从法律上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费者可以依据规定要求得到双倍赔偿。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4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究经销商的刑事责任。消费者完全可以依靠以上条例寻求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假三星闪盘事件告诉我们,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距离应有的水平还非常之远,而达到这样的水平,不仅仅要靠监管机构的努力,消费者本人、相关的企业和经营者以及媒体等机构、每个人都应尽一份力,这样才真正有可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假三星事件而言,目前要做的事情应该是:揪出造假者并绳之以法,为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奠定基础,做到这一点并非不可能,关键是要看各方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