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me&Moviedom

网络通信

  编者按:小兔最近拿到《特工狂花》这款游戏的时候,只以为它是一款以火辣性感MM和3D格斗模式来吸引玩家的游戏。没想到小生居然一看到游戏外包装,就嚷嚷着认识这几位MM。小兔和阿当立即就投去狐疑的目光。在我们的追问下,事实的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小生是从电视里面看到过同名的连续剧,而游戏里的几位MM主角,从名字到长相,都和电视连续剧里的几位主角一模一样。这一下子就勾起了我们对于Game和Moviedom之间的话题……

  写下这个题目后笔者斟酌了许久,这倒不关Game的事情,关键是Moviedom这个单词。笔者曾试图用Movie、Film、TV等词,但最后还是觉得Moviedom的词意比较适合。之所以有这番周折是因为育碧软件的一款游戏《特工狂花》,或许单从游戏的名字上看,很多人会以为这是根据同名的电影所改编的游戏,而事实上并非如此。该游戏的背景其实是取自火爆于欧美的电视连续剧《V.I.P.》(曾在国内多家电视台播放,译名为《女保镖》)。

  要说游戏和影视联姻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笔者今日也不想去罗列那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今天提出的问题不过是想和大家探讨一下:游戏和影视究竟怎样才能更好体现相互的娱乐性。特别要说明的一个问题就是这里所说的游戏和影视,是特指那些被改编成影视的游戏和被改编成游戏的影视。尽管这样看上去有些啰嗦,但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究竟这些素材是不是真的适合改编?

  先拿影视作品来说,它们主要的表现形式是通过流动的画面来表现剧情的发展,此外配合剧情用音乐来恰当地烘托气氛。反观游戏,引人入胜的声光效应自然不会例外,曲折动人的故事情节也不能缺少,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它必须要具有足够的可玩性!

  相对于一款游戏来说,最重要的因素恐怕就是它的可玩性了。可玩性的定义很模糊,但矛盾的是它的定义又很简单,无非就是评定一个游戏是不是值得你去玩的标准。分析一下目前掌握的资料,可以确定地说,可玩性是游戏与影视作品改编的最大瓶颈。举个失败的例子来讲,《古墓丽影》系列在游戏界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游戏的主人公劳拉也成为了可以列入《时代周刊》的数码名人。如此优秀的一款作品自然会引起商家的注意,于是精明的投资商开始大把大把地投入资金,开始拍摄同名电影。可惜的是,即使是招揽好莱坞的大牌明星助阵,却仍然无法展现劳拉在游戏中的魅力。同样失败的还有《生化危机》、《最终幻想》等等,尽管它们都把玩家从电脑桌前拉到了电影院里,也同样取得了不错的票房收入,但遗憾的是它们所留下的也只是失望而已。

  相反将著名的影视作品放置到游戏平台上,却往往会出现不错的成绩。原因何在?笔者的揣测无非是以下几点:1.游戏除了展现影视作品原有的剧情外,还可以加入更多的剧情要素使作品更加完整和紧凑;2.游戏特有的互动性可以促使玩家更为投入,而不像影视作品那样仅仅出现短时间的作用;3.游戏的可玩性。具体来说游戏的可玩性是最为重要的因素,拿文章开头提到的《特工狂花》来说,这款游戏的的操作极为简单,但内容却极为丰富──类似格斗游戏的按键战斗、仿照《VR战警》的射击成分、五花八门的小游戏,种种设定加上大量取自电视连续剧而制作的过场动画和大量CG,恐怕连一个完全没有接触过原剧的人都会产生兴趣。笔者同样可以找出例子来证明这个观点。根据《黑衣人》、《星球大战》系列所改编的游戏,无一例外地取得了双重成功。

  或许有一个特例,那就是卡通动画形式的影视作品和游戏,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倒是要“融洽”许多,互相改编的作品也大多获得了成功。仔细分析一下这其中也没有什么玄妙。卡通动画本身就具有一种游戏成份,且不去讨论它的成份比例,仅就它们身上流着同样的血这一点来讲,成功地进行彼此“输血”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影视和游戏,毕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拥有同样的艺术灵魂。相信随着软硬件基础和制作力量的发展,游戏将会因为互动性的优势而逐渐取代影视的娱乐宝座。这对每一个热情的玩家来说,都是值得拭目以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