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铃声也惹版权风波
网络与通信
2002年6月1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网易和北京移动手机铃声下载侵权一案。这也是中国第一桩由手机铃声下载而引发的侵权诉讼案。
版权新战场
在法庭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表指控网易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就将该协会会员苏越的《血染的风采》一曲作为手机铃声,供收费下载,侵犯了苏越的著作权。原告提出了公开道歉、赔偿12万元的要求。
记者对当事双方进行了采访。
网易对自己成为被告显得有些委屈,其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1年6、7月份,网易就已经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开始就手机音乐的版权问题进行接触。她说:“我们最先提出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供相应的、需要收取版权费用的音乐的名单和条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所拥有版权的音乐也是有数量的,这点要求并不过分。我们都是通过律师和他们联系的,但是他们一直没有提供给我们音乐名单,这样我们的接触暂告一段落……到2002年春节后,当我们再次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联系时,我们被告知,他们要求将此事交由法律解决。”
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方面则有不同的解释。
“他们就是不想付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许可部部长马继超:“网易当时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在谈判中和我们故意拖延。我们是在谈判破裂的情况下才被迫起诉的。”
音乐著作,包括曲谱、歌词等形式。按照法律规定,未经音乐著作权人授权而利用其音乐著作内容,除非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行为,否则均属于侵害音乐著作权人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网站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综合音乐著作的性质、利用的目的、以及对音乐著作潜在市场与现实价值的影响考虑,这是不属于合理使用的。网站必须取得著作权人授权,才能将手机音乐放置在网络上供客户下载。
我为铃声狂
手机铃声下载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火爆起来的。
手机厂商提供的手机铃声只有30种左右。而手机的迅速普及和用户的迅速增加,使得铃声单调和雷同越来越明显。在公共场合,我们经常会看见这样的场景:铃声响起时,好几人应声去看自己的手机。如果不是自己的手机响,总有些讪讪的。因此,很多人将目光转向了下载铃声。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手机用户,发现他们平均每人下载了3~5首铃声,有些人甚至已经下载了几十条之多。“至少每个人喜欢的音乐是不同的,和别人铃声一样的情况也就少了很多。不用再那么尴尬了。”一位唐先生告诉记者。
对于年轻人来说,手机铃声则是追逐潮流、张扬个性的重要途径。一位黄小姐平均每个月要下载4首铃声。“换不起手机还换不起铃声吗?”在采访时,她对记者手机的声音颇不以为然。
在网上随意搜索“手机铃声”,就可以找到几百个提供手机铃声下载的网站。进入相关页面,可以看到大量供选择下载的乐曲,既有时下的流行歌曲,也有中国民乐以及欧美的古典音乐。新浪为每种品牌的手机提供1000首左右铃声供下载,搜狐则分别为各品牌的手机提供了60~1605首数量不等的铃声。网易共有5000多首手机铃声供下载。
网易市场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1年1月开展铃声下载以来,很受网民的欢迎。到目前为止,已经有4000多万首铃声被下载。以每首1元计算,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手机铃声就已经给网易带来了4000多万元的收入。
新浪热线副总经理陈腾华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尽管没有讲出铃声下载的具体数据,但他透露,手机铃声下载占到了整个新浪短信业务的20%到30%。随后,记者登录了新浪网站,注意到下载量确实非常惊人。如《情非得已》已经下载了62万次,《星语星愿》的下载也超过了32万次。以每首铃声1元计算,仅这两首乐曲,新浪的收益就有近100万元。
现在中国的手机用户已经超过了一亿,如果按每个用户每年下载5首乐曲,每首乐曲1元计算,整个手机铃声一年至少要创造5亿元的产值。而据业内人士估计,按照目前手机用户的增长趋势,明年手机铃声将形成20亿元的产业规模。手机铃声已经成为一个诱人的大金矿。
网络不是特区
在众多的商家们纷纷杀入手机铃声的领域的时候,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也就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手机铃声的版权问题。
下载手机铃声究竟是否属于对音乐作品的复制和传播,在版权机构和铃声提供商之间还存在很大分歧。版权机构认为,网上提供下载的铃声虽然已经被制作成电脑音乐格式,但仍然属于版权意义上的使用,属于公开复制和传播音乐作品。而铃声公司则认为,手机铃声并不是对音乐作品的简单复制,而是对原有音乐作品的改造,包含了附加的音乐格式转换,而且十几秒的手机铃声,也称不上传播音乐作品。
早在2000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就开始了维护网上音乐版权的努力。
2000年年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陆续向提供歌曲下载或聆听服务的上百家网站发出了律师函,要求这些网站支付费用。初步锁定的目标是400家使用音乐作品较多的网站,协会已经与部分企业达成了付费协议。
2001年年底各网站刚开始纷纷推出手机铃声下载服务时,著作权协会就立即与一些网站联系。目前新浪、搜狐等六七家网站已经开始向协会支付费用,而更多的网站则表示拒绝支付,但是却未提出拒绝的理由。这已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第二次向网站打出维权牌,再次促使人们接受一个新理念:网上没有免费音乐。
编者注:在公共场合响起手机音乐不属于版权意义的公开使用和传播,手机用户不会因此被收取费用。
背景资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92年底,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不同于一般的协会,它是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完全由音乐著作权人参与,专门维护曲作者,词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操作机构。它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和国家版权局共同发起,经国家民政部登记为自主经营的社团法人。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协是协会的共同领导者。这一机制主要是既满足了国家对著作权中介业务宏观控制、指导、监督的需要、也保证了音乐著作权保护工作与我国音乐事业整体进程的一致性。
协会主要工作是进行音乐著作权人和音乐作品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发放一揽子使用许可,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者依法交付的作品使用费;根据作品的使用情况向音乐著作权人分配作品使用费,与海外同类协会开展以相互代表为主的合作,对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提出法律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