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法制──给网络社会一片晴空

网络与通信

编者按: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最新《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表明,我国网民已达3370万,预计到2003年前后网民数量将达到5000万。这5000万人几乎将囊括我国知识水平、生活水平相对较高的各个社会阶层,他们的行为甚至能够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走向,他们的言论足以形成一股和主流媒体一比高下的力量。
在信息技术时代,人们的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都被互联网深深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上网”已成为人们──尤其是伴随着网络技术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每日必不可少的事情。互联网之所以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和难以抗拒的诱惑力,根本的原因在于:平等、自由。没有人会管你来自何处,你到底是谁。现在的网络已不仅仅是一种信息交流的工具,它还是人们宣泄情感寄托情感的乐园。
然而,网络世界绝不是纤尘不染的世外桃源,它在促进人类文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同时,犯罪问题也如影随形。网络犯罪已成为一个超越技术范畴的社会问题。利用互联网盗取银行账号;青少年受到网络上暴力、色情、自杀网站的不良诱导;知识产权在网络上被粗暴践踏……但是现在人们在谈论网络法制问题时,大多将注意力放在网络经济的立法上,而忽视了网络生活的主体──网民的法治问题。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已经颁布的有关法规也主要是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和网络内容提供商(ICP)的。人们应该及早地认识到:网民在网络社会法制化中的作用及地位绝不能忽视,更不能低估。提倡网民的网络道德,加强网民的法律意识,是促进和保证网络世界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网络道德的基本标准──爱国、守法、无害他人

网络生活不应该是天马行空,同现实世界一样,网络世界也需要网络道德,通过网络道德来规范人和人之间的行为。网络道德的第一要素是爱国。互联网是没国界的,而使用互联网的人是有国界的。任何利用网络盗窃、出卖国家机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必将遭到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唾弃。守法,是指网民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网络社会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因此现实社会的法律条款在互联网上同样适用。网民的行为决不能超越道德和法律的制约,任何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民行为不能损害他人的利益。很多网民都认为,在BBS、公共聊天室等为主体的网络虚拟社区,网民的行为是绝对自由的,可以在上面随心所欲地说、无所顾忌地骂。虽说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一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由于网络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侮辱、诽谤、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言词或图片很容易扩散,因此比传统方式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另外,网络上还存在着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网民们都知道,在网上下载、转载他人的文章,很方便、很自由,可以说不受任何限制。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时把其他网站的电子文本转载到自己的网站,也可以尽情地把网上的电子书籍、软件和音像制品下载到自己的硬盘上,有人因此称这种行为叫“网上拿来主义”。像笔者这种爱看书却买不起书的人,确实从网上浩瀚的免费图书中获益匪浅。下载网上资源仅供个人使用是正当的,但有些人将下载的作品刻成光盘出售以谋取巨额利润,这就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利益。

网民应具备的基本能力──明辨是非

仅有良好的自律意识还远远不够。网络虚拟社区成员复杂多变、良莠并存,既有人通过网络号召社会向身患绝症的病人和失学在家的孩子捐献爱心,也有非法传销分子在网上串联起来开“老鼠会”,教唆传授犯罪的方法。因此网民必须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防范的意识。很多涉世不深、疏于防范者,被形形色色蛰伏在网上的骗子骗财劫色。比如2001年,一名女大学生被她在网上聊天中结识的网友骗走了一部手机。虽然这名女大学生在网上追查骗子,并协助警方抓住了犯罪分子,但这件事给她心灵上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抹平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古老的箴言在网络社会同样适用。

网民应具有的心态──以诚待人、积极向上

网民在网上的言行,多是以满足自我的精神需求为目的。在网上聊天时,有几句话特别受到网民的“钟爱”:“禽兽尚且有半点怜悯之心,而我一点也没有,所以我不是禽兽。”“我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你往火坑里跳,我会闭上眼睛的。”轻松调侃之中尽显冷漠、唯我的心态。由于网络社会的隐蔽性,有的网民利用网络以搞恶作剧为乐。有人在现实社会受到挫折,不是积极地去战胜困难,而是像鸵鸟一样把头埋在虚幻的网络世界。有的青少年沉湎于网上聊天和MUD游戏不能自拔。互联网作为人类造就的一件工具,既能促进社会的进步,也能使人玩物丧志,使人们的进取心消失。网络世界是我们的精神家园,每一个热爱网络的人只有保持以诚待人、健康积极的心态,才能和每一位网络居民和睦相处,才能把我们的精神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强化网民法制观念──刻不容缓

网民上网享有高度自由,“我自由,所以我快乐”。但这并不意味着网民的行为可以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即使在崇尚绝对自由的美国,有相当一部分的政府网站使用了跟踪设施,对访问者的网上行为进行暗中跟踪。一旦发现对网站的攻击行为马上封掉访问者的ID,并对攻击者处以罚款、拘留等惩罚。在德国,一旦发现有人在网上散布未成年人的淫秽图片,将和散布非法印刷品一样,被处以15年监禁。任何社会,无论现实的或虚拟的,都会有利益的冲突,离开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利益的激烈冲突最终将会导致“网络暴力”(如黑客式的进攻)和网络自身的毁灭。
诚然,现在的网络社会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登录任何一个软件下载网站,只要在搜索栏里键入“黑客”二字,立刻就会有成百上千的黑客工具任你随意挑选;网上还有不计其数的黑客网站,详尽的辅导教程足可以把一个对网络一无所知的人变成黑客高手;有些ISP为了高额的利润,对虚假广告、垃圾邮件等听之任之……但这不应该成为网民放纵自己的理由,任何一个负有责任心的网民,都必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负责。为了减少网络犯罪,需要国家机关加强网络立法,增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更需要广大网民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强化自身的法制观念。比如网民可以将最新的网上犯罪案例放在电子公告板、新闻讨论组中进行公开讨论,让更多的网民了解哪些行为是非法的,什么行为触犯了他人,从而清洁网上环境,规范网上行为,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来营造一种健康向上、良好合法的网络环境。
互联网继续发展的最大挑战来自人类自己。要维护网络的圣洁和美好,保证网络的秩序与安全,不能单纯地依靠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每一个网民的努力才能完成。当我们尽情享受着网络带给我们的种种便利时,有没有扪心自问:我为网络做过什么?有没有想到如何使它变得更好?如果有太多的网民超越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有太多的网上违法行为,那么最终后果就是:人们丧失了网上宝贵的自由,美好的网络将被钟爱她的网民亲手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