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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纳斯”是恶魔吗? 》 |
赞成方:是恶魔报警:微软野心不小,但更危险的还是一部分没有骨气的中国人。 漏磊君:鉴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了中国大使馆,建议中国的家电企业无限期暂缓使用微软的“维纳斯”。 y798:抵挡“维纳斯”要像抵挡鸦片一样,别让美帝国主义变相侵略我们的祖国! 王伯涛:如果是天使,盖茨就不会忙里偷闲地跑到中国来寻求合作——美国企业家早就围着盖茨团团转了。正因为美国企业家了解微软的德行和这个计划的恶毒,“维纳斯”在美国才会出现既无人喝采更无人理睬的尴尬局面。而盖茨之所以不专程来中国推广此计划,而只是顺路来作短暂的停留,也正说明了盖茨本人已经对这个计划失去了信心,也没有对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抱太大的希望。 往平:我们是一个主权国家,不一定什么事情(特别指“维纳斯”)都要让别人插手“帮”我们。难道我们不行吗?! 婆婆:中国不应该接受“维纳斯”,我们受制于人已经很久了,我们再也不要这样了,中国有使命感的英才们,你们要努力啊,否则中国就完了,我恨比尔·盖茨这个魔鬼,可中国有那么一些人,却是那样的崇洋媚外,一个劲地和那个魔鬼套近乎,可悲啊…… 阿依达:“维纳斯”绝对是一个带着女神面具的恶魔。 泡泡龙:为什么总是跟在别人的后头跑,为什么不去自己创新?“维纳斯”是比尔·盖茨的女神,我们中国人也要有自己的女神。去开动我们自己的头脑吧! 崎崎:我原来特别崇拜比尔·盖茨,可是他给中国带来“维纳斯”计划我就不再崇拜,也许是恨吧。他为什么对中国这么不公平,是中国缺了微软不行吗?他给中国的价格为什么比别的国家高?是不是中国人全是白痴,就得让他任意宰割?太不像话了。不过值得高兴的是中科院的“女娲”计划,看盖茨怎样应战。中国人不是好惹的! 反对方:不是恶魔黄金屋:其实邓小平说得好:“不管白猫黑猫,会捉老鼠的就是好猫”,只要这“维纳斯”能给国人带来好处,我们为什么不能用呢?!要是不好嘛,我们就扔了它!至于比尔·盖茨想用它来控制全世界的电脑业,那只是他的痴心妄想! Zgl:“维纳斯”是一个好东西,只是美国人太不是东西了。 懒猫:照“维纳斯”的用途来看,它的前景非常好,包括妇女、儿童、股民、网虫、消费群非常广泛,在中国有极大的潜在消费者。微软就是看到这一点,才先下手的,一旦建立了它的标准,它就可以要钱有钱了。我们不必担心她的到来,但要防止它的垄断。我们要做的是请进来(拿来主义),大力发展(青出于蓝),分庭抗礼(决不让它垄断),握手言和(建立公共标准)。 安云降龙:作为一项商业计划,对于合作双方来说都应该是有利可图的,微软不会傻到认为中国的企业家是可以任人随意哄骗的三岁孩童;而柳传志等作为国内电脑、家电行业的风云人物也不是浪得虚名的无能之辈,他们不可能微软一抛媚眼就会晕乎乎地任人摆布。作为极富战略性眼光的企业家,他们之所以对“维纳斯”感兴趣,说明这个计划确有让人动心之处。因此我个人认为,“维纳斯”给我国的企业提供了一个极富挑战性的机遇。各企业在与之合作的过程中是沦为被微软利用的工具,还是抓住这次机遇促成自己的飞跃,就要看各企业“与狼共舞”的能力如何了。 danny:“维纳斯”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怕,可怕的是微软的野心。因此在我看来只要我们的民族企业家们能够把握好一定的尺度,“维纳斯”也就不是什么恶魔了,甚至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商机。不是说中国科学院等好几家也推出了类似的计划吗?我们可以在几家单位中作比较嘛! 洋白菜:比如说外国人发明了电视和电话,现在我们有了像长虹、海信等这样的国产家电大厂和中央电视台、中国电信等这样的服务行业吗?我个人觉得“维纳斯”带来的只是一种新产品和一种新的服务性行业概念。我记得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方宏进在“东方时空”中说:当初西方出现工业革命的时候,很多工人认为机器抢夺了他们的饭碗就破坏机器。可随后兴起的机器修理、机器制造、配件行业等等却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和就业机会。以后人们也就不再砸机器、不再认为它是魔鬼了。我个人认为。开始的时候微软可能占一定的份额,但我们的国产货还是会成为主流的,不信可以看一下彩电、VCD行业这个很明显的例子就很清楚了。 挥辰:“维纳斯”也许是带领我们走向21世纪,适应数字化生存的一位女神。 hzq: 任何新事物都应该试试! Three:师夷之长技以制夷。 五轮车:对技术性的东西,不要轻易地加上民族色彩。要有一点包容性。好的留下,差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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