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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软的真实 》

微软这头怪兽

  “资本最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2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刑的危险。”登宁爵士的描述用来对照微软公司的发展历史,最形象最生动不过。
  微软的市场价值一度高达4700亿美元,超过全球另外前50大软件公司之和。我们不否认,微软是一家很成功的公司。在Wintel时代,以自己的卓越成就推动了全球信息产业的发展并完成霸业,以自己的强权维持了某种有益的秩序和开放。但是,它的成功已经成为巨大的包袱。甚至有可能演变成为一头怪兽。
  对于微软的威胁,人们往往认识不足。都仅仅将微软看作一家单纯的公司。实际上,微软合资、合伙或部分拥有的企业和全资拥有的企业数目已达近百家之多,而且还在急剧膨胀。凭借巨大的财富和无敌的威力,微软早已将势力扩大到整个信息产业,并极大地延伸到信息产业之外,形成了无所不包的强大帝国。
  微软的力量是人才。微软吸收人才的动力来自股票,而股票的上升必须靠不断上升的利润。这迫使微软想尽一切手段获取利润。否则股票一停滞或下滑,就会出现可怕的负循环,帝国就将崩溃。盖茨说,当他们的利润率为20%时,觉得高了,想降低,结果“降”到现在的39%。而最近一个季度,微软公司的纯利率已高达44.3%。
  在整个IT业平均利润6%的形势下,微软的掠夺已无法自我调节。微软的市场作为不再是盖茨或某些人的所为,而变成整个公司无法控制的焦虑。它别无选择,在疯狂获取利润的欲望驱使下,微软必然走向“精神分裂”。

反垄断法捉襟见肘

  当美国司法部使用反垄断法控告微软时,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出现了。诞生于19世纪末威力无比的《反垄断法》第一次捉襟见肘。面对微软这个巨无霸,诸多法官只能从浏览器捆绑、限制性定价等细小的局部来寻找无法触及核心的制约证据。而对法律格外精通的盖茨从容地说:“微软只占整个软件业的4%,怎么算垄断呢?”
  盖茨的话是有道理的。因为微软的形态与工业时代以规模和产品建立的垄断已有明显区别。实际上,微软已不仅仅是单纯的垄断,而是一种名副其实的“霸权”。
  “垄断”,英文monopoly,是指独占、独有、专卖之意,强调的是积累和集中,还主要是数量上的概念。微软虽独占操作系统,但相对于产品繁多的整个软件业来说,的确可以很好地掩人耳目。而霸权,英文“hegemony”,指“支配(权)、统治(权)、领导(权)、霸权”之意,强调的是一种控制力,揭示的是市场权力的本质。因此只有“霸权”才能更贴切地描述微软的真实。因为操作系统是整个计算机业的基础,微软以核心产品的垄断获取了对整个软件业的霸权,使得垄断稀释和掩饰在更大范围的霸权中。与单纯的数量、份额、比例关系不大。
  可以说,传统的法律体系已无法解释微软这种独特的经济现象。微软了然一切,旧有的法律已难以有效地制约它的行为。《反垄断法》要擒住它,很难。
  美国有《反垄断法》,但全世界都不会有《反霸权法》。这就是人类在知识经济时代面临的集体困境。而且,软件业的霸权尤其特殊。

让中国措手不及

  正如北约的5枚导弹突然袭击中国驻南大使馆一样,微软在中国全方位的行动也让我们措手不及。它斥资8000万美元建微软中国研究院,突然召集联想、步步高等中国大企业参与维纳斯计划,突然在全国范围内打“假”,着实使人眼花缭乱。
  “维纳斯”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市场活动。它的核心就是以Windows CE夺取中国下一代信息产品的主导权,在中国未来的“后PC时代”到来时夺取到同样的平台控制权。同时,微软已经开始利用 Windows 3.X/95/98、Office等盗版软件巩固下来的台式机市场控制权,正式在国内进行大范围的打击盗版活动。
  据说,微软这次投入的国内盗版调查取证费就高达1亿元以上。包括90年代以来所有的新账旧账都在清算之列。几乎国内所有的大中型企业机构,所有的主要计算机厂商都在名单之中。1998年,比尔·盖茨坦言要用十年时间用盗版让中国人上瘾。现在看来,进程已大大加快。时机已完全成熟。
  微软顺利极了,没有任何一家大公司敢“吃”微软的控告,去冒巨大的商誉风险。毕竟违反知识产权的面子谁也丢不起,也兜不住。因此,他们都只能私底下解决。显然,没有任何一家大公司能在与微软“私了”的时候拥有主动权。   与此同时,几乎国内每一家计算机厂商都被微软掌握了证据。他们逃避被起诉的唯一途径就是老老实实表现,听候微软的一切,以求微软宽大处理。与我接触的许多软、硬件厂商中,几乎每一家都对微软愤恨不已,但又都不敢公开得罪微软。因为他们已被微软拿了“把柄”。一家著名的电脑公司,被微软定为“多年来中国最大的、有计划、有步骤的Office盗版者。”如此帽子下,能不乖顺吗?
  比尔·盖茨在1998年7月20日《Fortune》杂志上说的话表明,微软实际上是鼓励盗版,以盗版占领市场。有人指出:“盗版相当于是零关税的倾销。”这不但扼杀了国内的软件产品,而且时机一到(实际已到)微软一定会让盗版者付出更大代价,而且从此牢牢拿住把柄。

软件业的知识霸权

  软件业的霸权是一种独特的霸权,是知识霸权。
  首先,软件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多,但是复制成本很低。几乎是一种零边际成本的特殊产品。这种独特的成本结构极易演化成知识霸权,产生巨大的无边际的规模经济:你生产得越多,平均成本越低。它以零边际成本扩张,具有真正赢者通吃的潜在威力。这就是现在微软92%的毛利率和44.3%纯利率的来源。
  其次,软件产品具有互连和锁定效应。Netscape为什么会败在微软手下,不是因为微软有钱,根本的原因就是Netscape的浏览器需在微软的操作系统上工作。这种互连性使微软可以从根子上摧毁对手。Linux不错,但我们为什么无法马上转移。因为我们已被微软无形中锁定。这种锁定就是巨大的转移成本,包括使用经验、原有系统上的投资和培训、新系统的投资、学习和资源等等。这种锁定不但使用户置于弱势地位,而且能将所有的供应商、衍生行业甚至合作伙伴都受制于锁定。
  “零边际成本”使得霸权的程度大大加深,使竞争对手越来越无从下手。“锁定”又使霸权的范围大大拓展,使得微软可以越来越有力地控制整个产业,而且也越来越容易地将势力扩张到其他产品领域上。
  因此,霸权就是垄断的高级阶段,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破坏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阻碍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社会收入的合理分配。

霸权的本质就是掠夺

  网景浏览器的诞生,成为互联网爆发的引擎;而微软浏览器的出手,却变成了打击对手的武器;汉王笔输入产品的完善是促进市场竞争,而微软捆绑笔输入的做法,却使产品成为扼杀竞争的“凶器”;操作系统是计算机应用的基础,但在微软手中,却变成了不断提价升级,不断扩张的筹码;知识产权是创新和知识的保障,但在霸权手中,却往往成为掠夺财富的保护伞……
  同一件东西,到了霸权手中,就会威力无穷,就会变味变质。它打破了基本的价值观念,它破坏了市场公正的基石,它破坏了市场应有的秩序,无视市场供给和需求关系,忽视价格和价值间的联系。
  用一句话来说,霸权的本质就是掠夺,尤其是对弱小者的掠夺。
  微软的Windows集成了无数公司的创新理念和创新特性。但是被微软模仿后,就变成了它自己升级谋利的筹码,并反过来将原创公司和产品挤出市场,使其窒息。微软最大的摇钱树 Office同样是别人创意的集成。可是微软对这些原创者的知识产权又是如何保护呢?又付出过什么?
  Windows 98升级版,在美国价格为79~89美元(美国消费者协会数据),不到普通工人一天的工资。但在中国却高达1198元,高出50%以上,是普通工人两个月的工资。这种无视具体国情的超额定价不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吗?它意味着发展中国家要以几十倍,几百倍的代价来使用同样的产品,这必然使全球经济不均衡的发展更加恶化。霸权的本质此时更是一览无遗。
  美国对微软的反垄断官司不是出于国际主义。中国的反知识霸权也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这是整个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
(文/方兴东 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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