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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打雷不下雨 Intel官司无疾而终(下)

树大招风

  以前,为了扩大自己产品的影响,Intel一般在芯片推出之前,总要向客户发布有关技术信息,以便与厂家同步推出整机产品,使其芯片占领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现在,Intel只把关键的Pentium Ⅱ技术授权给一个厂家,而且不授权给其他人。另外,Intel还以不提供芯片配件来威胁不与它全面合作的厂商,这无疑惹起其它厂商的反感。
  (联系邦贸易委员会)和Intel公司均确定了各自的证人。政府方面也确定了24个证人。Intel方面的证人包括其创建人和董事长安德鲁·葛鲁夫博士,首席执行官克雷格·贝瑞特等18位本公司经理人员以及15位其它公司人员。Intel有勇气让这些高层人士出庭,说明Intel对他们的清白很有信心。
  FTC提出指控后,Intel指出这是对法律和事实的曲解。Intel副总裁兼法律顾问说,FTC的指控是在质问Intel是否有权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反托拉斯法》的关键是不许妨碍竞争,而FTC现在无法证实Intel妨碍了什么竞争。FTC的指控有可能改变美国《反托拉斯法》的适用范围,因为根据《反托拉斯法》的规定,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具有垄断优势的企业用不正当手法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时,才可以提出指控。Intel公司认为:FTC目前无法提供有关的充足证据,因此不能指控Intel。该公司还表示,如有必要,它会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寻求说法。
  专家们认为,FTC的指控的确证据不足。因为Intel有理由不和竞争对手分享自己的专利技术。毕竟,Intel是这些技术的主人,这好比自家的冰箱可以不允许别人放东西一样。Intel拒绝向康柏公司、DEC、Intergraph提供技术资料,从商业角度看Intel也不无道理。当时Intel正在和这些公司打官司,为什么一定要像对待最好的客户那样对待他们?因此违反《反托拉斯法》的罪名不容易成立。

结果与反思

  鉴于以上原因,在开庭的2~3周以前,Intel、FTC的代表们开始就和解的可能性展开了讨论,并最终达成初步协议,该过程一直在秘密状态下进行,以至于连出庭作证的证人们都被蒙在鼓里。
  1999年3月18日,FTC以3比0(委员会有一名成员因病放弃投票)的投票结果同意了这个协议,把这个解决提案推进了一步,进入为期60 天的公开评议阶段。
  根据协议,Intel 公司同意避免对与之有知识产权争议的用户进行威胁的做法。同时,还禁止Intel 公司以知识产权为由拒绝销售微处理器给客户。但是,在其他适用法律的约束范围内,Intel 保留在正常的商务活动中做决定的权力,它可以选择是否提供信息给客户,也可以选择是否更多或更早地向特别的客户(跟Intel 有合资关系或其他商业合作关系)提供信息。在下列情况下,Intel 可以拒绝向他人提供产品或信息:(1) 该公司要用这些资源开发与之竞争的微处理器产品;(2) 这些信息或产品没有提供给其他客户;(3)客户破坏了秘密协议;(4)客户禁止Intel 销售跟这些技术信息有关的产品。
  FTC称这些条款达到了预期目标,Intel则认为这是一项双方互利的协议,既避免了耗时、昂贵的讼诉案,又保护了Intel的知识产权。康柏也对这项协议表示赞同。
  在这个协议中,双方都作出了让步。业界人士认为,如果打起官司,对FTC和Intel都不利。这一协议可以避免Intel在司法审判期间因媒体报道而形象受损,同时Intel也能有更多精力应付芯片市场的激烈竞争。Intel称,该公司必须面对AMD等多家颇具实力的公司的竞争,Intel芯片所占的市场份额一直在下降。FTC则称,在低端芯片市场的确存在竞争,Intel垄断的是面向企业网的高端芯片市场。另外,Intel仍然占据个人电脑处理器市场的75%,这仍在垄断所定义的范围之内。
  和解消息传出后,图形工作站制造商Intergraph表示,尽管Intel可能和政府方面就反垄断指控达成妥协,但它和Intel之间的官司仍然要继续打下去。Intergraph公司指出,该公司将以个人名义就反垄断、专利等方面提出指控。“我们希望FTC与Intel的协议能够改变Intel的做法,为其贸易伙伴提供公平的机会。同时,我们希望协议能够保护行业的利益。”
  Intel官司虽然悄然结束,但是案件在美国国内却受到业界出乎寻常的关注,特别是同样在反垄断官司漩涡中挣扎的微软。就在Intel与FTC达成和解的消息刚刚传出,微软就要求FTC援引该案件作为先例,达成庭外和解。
  过去十几年里,如果不是有比较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电脑业很难有今日的繁荣,Intel和微软也不可能飞速发展壮大。我们国家现在正好处于新旧转型期,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各种形式共存。在IT行业内,一些国营大型企业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占有近90%的市场,成了实际上的垄断企业,他们已经制约了国内信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如何利用国家的绝对权威来创造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促进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竞争这就是我们在本案中得到的启示之一。 (淳于欲晓)

本文出自:《电脑报》1999年04月12日第14期